校外來文「簽稿並呈」弁鄐W線說明
校外來文「簽稿並呈」弁鄐w經上線,以下是簽稿並呈相關說明。 開發緣由:承辦人若收到校外來文後,需要回覆來文機關,須另行創稿(校外發文)。主管與相關會辦單位將對校外來文與回覆的校外發文各簽一次。 一般例行性公文,應該可以在寫擬辦意見時,即可將回覆內容一併結合來文擬辦,等主管簽核後,即可發文回覆給來文機關。 「簽稿並呈」使用時機:承辦來文時,若此公文為例行性公文,且須回覆來文機關,可使用此一簽稿並呈弁遄A以簡化簽核流程,加速公文辦理動作。 使用說明: 承辦人擬辦公文時,在擬辦意見上方會多了一顆按鈕:「簽稿並呈- 校長簽核後,直接把函稿(回覆內容)給文書組發文」。 點選按鈕後,如同校外發文編輯函稿內容後,點選「儲存」按鈕。 依來文撰寫擬辦意見後簽核送出。 「簽稿並呈」流程請參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