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訊設備整理流程


    1. 電算中心公告資訊設備整理線上申請時程。
    2. 設備保管單位進入→電子公文暨表單管理系統→電子表單清單→電算中心→資訊設備整理。
    3. 電算中心人員跟設備保管單位約定時間,將設備收回並檢測。
    4. 已收回,經檢測,勘用,本校經費購入者,留置待移轉區移轉至適用單位。
    5. 已收回,經檢測,勘用但不符行政教學使用,列印財產減損單或非消耗品減損單送至設備保管單位→設備保管單位於「使用單位財物管理人」、「使用單位主管」簽章後送回電算中心。
    6. 已收回,經檢測,故障無法使用,列印財產減損單或非消耗品減損單送至設備保管單位→設備保管單位於「使用單位財物管理人」、「使用單位主管」簽章後送回電算中心。
    7. 電算中心在財產減損單或非消耗品減損單附上維修報價單,送至總務處事務組進行減損報廢流程。
    8. 減損報廢流程跑完,校務資訊系統→總務資訊管理「名下保管財產清單」無資料,完成除帳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