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單位資訊設備汰換申請流程

日期:中華民國99年9月3日

字號:九九電郵字第020號

主旨:公告本校各單位資訊設備汰換申請流程。

說明:

各單位資訊設備於耐用期限屆滿、符合報廢並已不符行政及教學使用時處理流程如下:

一、填資訊設備整理單:電子公文電子表單模組電子表單清單電算中心資訊設備整理。

二、經學校審核後,電算中心會在每學年的暑假及寒假期間,通知申請單位將申請整理的資訊設備備妥下列資料,再派人至申請單位收回設備。

(一)每件設備必須貼有正確的財產標籤。

(二)每件設備的規格零件必須符合本校總務資訊管理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