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「利用BT、Emule等P2P(點等點)傳輸軟體下載及上傳他人著作法律效果之說明」,請注意勿侵害著作權人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

一、依教育部中華民國94年5月6日台電字第0940060080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利用BT、Emule等P2P(點等點)傳輸軟體下載及上傳他人著作法律效果之說明」內容載於http://ecc.wp.stu.edu.tw/stu_property/bt-emule.DOC,請詳細閱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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